日前,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通知:由浙江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等單位主編的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全裝修住宅室內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已正式通過審查、公示,批準為全省工程建設標準,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規范》附件共103頁,對全裝修如防水、門窗、吊頂、輕質隔墻、墻飾面工程、樓地面飾面工程、細部工程、廚房工程、衛浴工程、電氣工程、智能化工程、給水排水與采暖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等十三大類進行了各方面的詳盡闡述。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細到如地板材料的品種、規格、圖案、顏色和性能,燈具的安裝位置,隔板材料的品種,潔具及配套材質、安裝方法等作出細節規定,該規范也對室內環境污染也作出了明確規范,如甲醛、苯、氨、氡、TVOC等污染物的濃度限值。
而浙江省住宅全裝修的實施范圍是:各市、縣(市、區)中心城區范圍內,出讓或劃撥國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裝修,實現成品交房;其他區域內的新建住宅以及已出讓或劃撥國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積極鼓勵實行全裝修和成品交房;爭取到2020年底全省新建多層和高層住宅基本實現全裝修。
歷史資料顯示,浙江省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浙江省是全國第一個以立法的方式強制推廣綠色建筑的省份。
同年9月份,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推進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將于10月1日起,全省各市、縣中心城區出讓或劃撥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實行全裝修和成品交付,鼓勵在建住宅積極實施全裝修。該意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據官方定義,全裝修為在住宅交付使用前,戶內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全部鋪裝或粉刷完畢,給水排水、燃氣、通風與空調、照明供電以及智能化等系統基本安裝到位,廚房、衛生間等基本設施配置,滿足基本使用功能,可直接入住的住宅。
不過,全裝修并不等同于精裝修。精裝修是指裝修的檔次以及規格。